最新一本道 国度外汇处罚局 海关总署 国度税务总局对于废止关系文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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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度外汇处罚局、海关总署、国度税务总局通告废止《国度外汇处罚局海关总署国度税务总局对于货品生意外汇处罚轨制校正的公告》(国度外汇处罚局公告2012年第1号)。货品生意外汇业务按照《国度外汇处罚局对于印发〈无为样子外汇业务提醒(2020年版)〉的奉告》(汇发〔2020〕14号)和《国度外汇处罚局对于进一步优化生意外汇业务处罚的奉告》(汇发〔2024〕11号)等联系律例捏行。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av收藏家国度外汇处罚局
海关总署
国度税务总局
2025年3月15日
